
夫妻俩在法庭上
东北网双鸭山8月29日电 仅仅因为没钱还信用卡欠款,一对年龄都不满三十岁的年轻夫妻竟起意抢劫小卖部,并将经营小卖部的河北女孩贾某(殁年26岁)残忍杀害。8月28日上午,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丈夫姚国强(男,28岁)死刑,妻子芮莉(女,27岁)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姚国强、芮莉夫妻二人都是北京人,但是他们的生活过得并不富裕。芮莉没有工作却对母亲说在东方新天地卖化妆品,姚国强工作的单位倒闭后一直在家待着,案发前不久才找到一份临时信息员的工作。根据芮莉的证词,2006年8月初,姚国强的招商银行信用卡要还贷款,最低还款额400元,而家里只有200多元,没有钱还。姚国强让芮莉去跟母亲借钱,芮莉说没有脸去,二人为此发生了争吵,姚国强说不行就去抢。
8月20日凌晨3点多,夫妻两人携带尖刀和钳子来到了家附近的小卖部,姚国强先躲了起来,芮莉去叫门。敲了三四下,贾某开灯问是谁,芮莉说想打个电话,因为二人平日关系不错,贾某就打开门让芮莉进屋。趁贾某不注意,芮莉把桌上的电话线拔下来,假装拨了几个号,说要等个电话,贾某答应了。两人在一起聊天,贾某说上班挺累就自己先睡了。芮莉取出钳子猛击贾某头部,姚国强也冲进屋内对贾某猛刺几刀。贾某死后,两人在屋内抢得手机一部、金耳环1对和200多元现金及银行存折等。
在法庭上,芮莉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姚国强却不承认是自己用刀将贾某刺死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国强、芮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姚国强、芮莉入户抢劫、致人死亡,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芮莉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其家属代为赔偿人民币10万元,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