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8月27日电 城镇非从业人员与中小学生成为医保重点
8月26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刘健局长表示,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中小学生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起启动其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正向全民医保目标迈进
目前,沈阳市职工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部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时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人员和中小学生。此次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是为解决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
刘健局长表示,这一制度缴费标准低、政府给补助、大病有保障、看病较方便。它的建立,标志着沈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正向“全民医保”的目标迈进。
居民基本医保包括三类人群
刘健表示,凡具有沈阳市城镇户口、且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在覆盖范围之内,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群:
一是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中专、技校、职高学生)、学龄前儿童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大专院校学生的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另行安排);二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三是劳动年龄内,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此外,政府对参保居民给予适当补助;对困难人群给予重点补助。
未成年人最高获10万医保
据透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大病统筹,重点解决城镇居民住院费用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
参加居民医保后,成年人、老年人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2万元。如果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建立大额补助医疗保险解决。未成年人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另外,还为学生及未成年人建立了意外伤害保险。
未成年人就医不受首诊限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城镇居民就医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学生和未成年人就医可以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选择,不受首诊限制;其他参保人员可以在规定的首诊医院范围内自由选择就医,并在定点医院范围内享有转诊待遇。另外,目前沈阳市正在积极确定定点医院,即日将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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