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案件追踪  正文
偷情被捉现形跳楼亡 家属索赔败诉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8-23 08:53:14
        东北网双鸭山8月23日电  半夜三更到情人家和情人幽会,没想到情人的老公突然出现在眼前,吓破胆的偷情汉为了逃避责任竟然从情人家的窗户下跳了下去,结果不治而亡。在私了未果的情况下,偷情者家属怒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元的经济损失。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湖北省荆门市某单位36岁左右的郑某(男)和32岁左右的张某(女)几年来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2006年7月27日晚上12点左右,张某给正在熟睡的郑某打电话,告诉郑某其老公出去喝酒不回来了,希望郑某晚上能过来陪她。郑某接完电话后就急急忙忙骑车赶往张家,并和张某发生了性关系。正当两人相拥酣睡之际,张某老公赵某突然从外面回来,发现妻子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怒火中烧但稍懂法律的赵某提出:要么让郑某家人来解决此事,要么让郑某单位或警察来解决此事。被人捉奸在床的郑某此时早已吓破了胆,既害怕自己妻子知道此事,更怕此事被单位领导和同事知道,情急之下竟然从张某所住的五楼窗户上跳了下去,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郑某的妻子及其父母无法忍受丧夫丧子之痛,认为张某及其丈夫赵某应该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于是多次找赵某私了。在无果的情况下,郑某家属将张某和赵某推上被告席,并索赔2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张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被赵某发现后选择跳楼,应自行承担责任。郑某家属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萧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