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由:今年福建省高考理科第一名陈默,仅仅一个月时间,获得各方面奖励共68万元。
高考理科状元获68万元重奖福建太有财了!
重奖“高考状元”究竟能产生多大的正面效应,还有待于观察论证,而其负面效应却已浮出水面。其一,重奖使得“高考状元”们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扰乱了当事人的平静生活,而且还有苦说不出。在一定程度上,“高考状元”是被外来力量拖进“重奖事件”的,并非源自本人真实意愿。其二,国家教育部门和社会舆论主张淡化“高考状元”,而重奖则以一种冲击力极强的方式吸引公众的眼球,与时下主流意见背道而驰。
在我看来,“高考状元”究竟有多大的奖励价值,并不是无可怀疑的。“高考状元”自然算得上是学业优秀者,但也不过是表明高中阶段的学业优秀,只具有“阶段性”价值,终究还算不上人才,至多表现出一定的潜质,更谈不上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人们之所以重奖“高考状元”,往往不过是以“为家乡争了光”为说辞来满足自己的“面子”。至于有人说重奖“高考状元”是重视教育的表现,则更难自圆其说。
教育的灵魂在于其公平性和普惠性,而重奖“高考状元”则是在人为制造“马太效应”,并对不合理的“赢家通吃”规则加以强化。“发奋攻读”又如何?若你不能成为“高考状元”,你就什么也不是、什么也得不到。
在教育领域面临物质和权利双重不平等为主要矛盾的现实背景中,重视教育的着力点应当是帮扶困难家庭的学子而不是重奖“高考状元”,前者的社会效益要远大于后者。从这个角度看,陈默转捐50万元之举所体现出的胸怀和境界,值得称道。
热衷“锦上添花”而不愿“雪中送炭”,大约是目前社会风气的一种,这种风气实在算不上好。重奖“高考状元”而漠视扶助困难学生,也是这种风气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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