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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工人热死担责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8-03 09:45:00

  7月29日14时,南京气温突破38℃大关,创下最近三年夏季气温的最高纪录。当日10时左右,一名挖掘工在某工地劳作时突然猝死,医生诊断为重症中暑。

  一条鲜活的生命在酷暑中突然消失,看到这条消息,让人悲伤不已。值得注意的是,7月29日之前,南京已连续4天气温超过36℃,也就是说,早就超过了四部委所说的高温天气标准。如果此前当地相关部门根据气象预报发出高温预警,并对露天作业工地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那么这名挖掘工也许就不会重症中暑。

  时至今日,距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已过去一个多月了,相关精神到底落实得如何?发生在南京的悲剧告诉我们,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以转发文件为主要工作方式的“纸上关怀”,而真正为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倾情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和单位,或许并不是太多。

  再者,如果相关企业一味追求效益,忽视工人的身心健康,那么,中暑死亡的新闻恐怕还会出现。退一步讲,工人在高温下超时间、超体力劳作,即使不被“热死”,也很不人道,那可是对工人身心的摧残和蹂躏啊。

  因此,笔者以为,劳动者因中暑而亡,表面看属于“天灾”,但我们却不能排除其中的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以及企业忽视工人身心健康的“人祸”因素。如果今后再发生类似悲剧,我们就应该多问:对“热”死人的工地,为何不提前下达停工乃至处罚通知?究竟要“热”死多少人,才能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企业也应该更加重视工人权益,从人性的角度去关爱劳动者。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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