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8月1日电 因待遇等原因对公司不满,年约50岁的王某,指使24岁的儿子窦某及两同伴到公司实施盗窃,偷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朝阳检察院昨日通报称,目前,王某已被批捕,窦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办案检察官介绍,嫌疑人王某系一名财务人员,案发前在某证券公司任出纳。2007年5月,王某因没有加班费等工作待遇问题对公司产生不满,向公司要求补偿未果。由于当时公司正处于清算期间,管理混乱,王某打算拿公司的一些办公用品。
王某将此打算与24岁的儿子窦某商量,并让窦某找两个朋友帮忙。后窦某将此事告知其朋友陈某、史某,二人均表示同意。
根据检方调查,2007年6月8日清晨,王某、窦某等一行四人来到王某的公司。陈某关掉了公司的监控设备后,四人开始拆卸电脑主机、硬盘、打印机、扫描仪等物,半个小时后,四人分别背一个大包离开公司。
作案第二天,被盗公司报案。警方于当日下午,在公司内将王某控制。当晚,其余三名嫌疑人陆续被警方控制。侦查人员在王某、窦某的住处,起获了全部被盗物品。经鉴定,价值总计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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