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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高校基建处处长受贿被判10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27 09:32:15

  东北网双鸭山7月27日电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兰州商学院基建处原处长尹国兵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尹国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非法收受他人的贿赂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兰州商学院进行基建项目期间,该院机关三总支书记、时任兰州商学院基建处处长的尹国兵,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甘肃省第四建筑公司第七分公司承建商学院6项工程总金额9400万元。期间,尹国兵作为基建处处长,对他们一直颇为“关照”。后者为“感谢”尹国兵多年来的“照顾”,于2005年3月10日,在中国银行兰州市西固支行存入20万元,附带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尹国兵于2005年3月下旬在兰州市城关区盘旋路一酒店内,收受施工单位经理姚兰根送的20万元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及附带的“长城电子借记卡”。

  尹国兵还于2006年5月收受工程承包人沈宏图送的1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存折及附带信用卡;于2005年4月收受设计单位甘肃土木工程科学院建筑设计分院院长齐刚送的8万元的兰州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案发后追缴赃款3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国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尹国兵归案后能主动说出部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类犯罪事实,酌情从轻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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