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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法庭上遭被告打伤 公安法院互推责任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24 15:00:22
        东北网双鸭山7月24日电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法院的庭审现场,我会被打成这个样子。”昨天上午,躺在病床上,满头绷带、60多岁的襄城县居民孙国正痛苦地告诉记者,法院开庭审理他们的一桩案件时,他和被告因言语不合当场动起手来,事情发生5天了,法院和公安部门都说应该由对方负责这起案件,他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至今无人开具。

  法庭变成武斗场

  孙国正告诉记者,7月18日,因侄女的一桩民事案件,他和60多岁的弟弟孙国风一起来到襄城县七里店法庭参加庭审。

  “上午10时左右,因言语不合,对方和我们吵了起来,因为他们人多,把我和弟弟打得头破血流。我被打得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发现全身都是血,急救车把我送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孙国正回忆说,当时他们想拨打110报警,但被法庭庭长张克阻止了,“我们有法警,不需要再报警了。”张克说。

  法庭打人事件该谁管

  孙国正的儿子孙向阳告诉记者,听说父亲被打的消息后,他很快也来到了法庭,当时打人者已被赶到的法警控制,其叔父孙国风正在接受法警的调查。第二天,看到父亲伤情严重,孙向阳就到法院要求法警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伤情鉴定,但遭到了法警的拒绝。

  “法警告诉我打人者因为扰乱法庭秩序已被司法拘留,但人被打伤的事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孙向阳说,听到法警的说法后,他就来到紫云派出所报案,没有想到,派出所同样拒绝了他的立案要求。

  “一位所领导告诉我,案件发生在法院开庭时案件就应当由法警队处理,因为案件发生时我们没有拨打110,所以派出所无法进行处理,也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孙向阳说。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庭长张克,张克否定了他不让拨打110的说法。张克说,虽然两名打人者因为扰乱法庭秩序已被司法拘留,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打架的事情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所以他们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法院也曾协调过让我们处理,但因为他们现场没有报警,所以我们也无法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派出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去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我们。”襄城县公安局紫云派出所指导员焦豪杰对记者说。

  专家解释相关法规

  法庭打人事件究竟该谁负责?著名法学专家、河南政法学院王兰玉教授认为,法庭发生打人事件法庭有一定的责任,但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只有权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司法拘留),被打的当事人有权选择到法院起诉打人者,也同样有权选择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公安机关不应当因为当事人有其他途径而拒绝受理。

  “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在案发时没有报警,这都是正常的,虽然这会给案件调查带来麻烦,但不应当成为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的理由。”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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