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土建工程及该院萃英花园家属楼工程交由兰州市某建筑公司承建。2006年2月底,该建筑公司经理借春节拜年之机,给丁桂荣送去人民币50万元,丁桂荣收受此款后,将其中的15万元用于子女上学和家庭开支。同年8月28日,丁桂荣让其子借用远房亲戚的身份证在某银行存入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