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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娟举报鞍山市国税局被非法刑拘终获赔偿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24 14:39:01
        东北网双鸭山7月24日电  曾因举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南风窗》评为“2006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人物”的李文娟如今恢复了工作,并获得了鞍山市公安局对其非法刑拘和劳动教养的国家赔偿。

  现在她想把她的故事写成电视剧本以“警戒后人”。

  知名举报人李文娟终获赔偿

  两次举报,两次被辞退工作,一年的劳教,数次收到恐吓电话和恐吓信……

  因举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李文娟遭受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她原本幸福而平静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5年后,李文娟的生活逐渐回归原点。

  7月中旬,李文娟获得了鞍山市公安局对其非法刑拘和劳动教养的国家赔偿。去年6月,在中央纪委的协调下,李文娟恢复了工作,被调往异地国税系统。

  这个44岁的女人用“单纯”来形容她当初的举报行为,因为她不知道关系网、权力网如此强大和复杂。她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她不敢再举报了。

  “不幸中的万幸”

  2006年3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播出《举报人李文娟》以后,引起了观众对李文娟的同情和支持。当年年底,李文娟被《南风窗》评为“2006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人物”。

  在中纪委的协调下,2006年6月2日,鞍山市国税局发布了《关于撤销辞退李文娟决定的通知》。通知上说,恢复李文娟的工作和公务员身份。并且有关部门对李文娟的工作进行了异地安置。

  2006年10月份,李文娟就鞍山市公安局对她的非法刑拘和劳动教养提出国家赔偿。今年7月,她的这个请求也有了结果。她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公安局以每天83.66元的标准对她进行了国家赔偿。

  “伸冤、上访、劳教的花费,几乎让我倾家荡产”,根据中央纪委保护举报人的相关规定:举报人由于受到打击报复产生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李文娟请求鞍山市国税局对她的打击报复给予赔偿,但是他们不理。

  李文娟工作恢复了,得到了公安局的赔偿,她认为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回归原点

  李文娟的工作恢复了,但她的身体却很难恢复到举报前的状态。

  今年6月23日,记者第一次见到李文娟,边走路边与她攀谈。说了几分钟话,她就开始气喘吁吁,额头上渗出汗珠,而这一天的天气并不热。“我心脏不好,不能边走边说,过会儿坐下了再和你说。”李文娟边喘边告诉记者,她在劳教所落了一身的病,“心脏病、脑血管病、肺病,视力从1.2降到了0.3,牙齿掉了4颗……检查啥,啥有病,虽然不致命,但这些慢性病让她活得质量很低。”

  李文娟告诉记者,目前她最关心的问题是她丈夫的工作调动。

  李文娟的丈夫还在鞍山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由于坐牢受到很大伤害,身体不好,不能独立生活,孩子上小学,两地生活使她的家庭生活十分艰难。

  李文娟等待着丈夫工作的调动,她想尽快让全家离开鞍山,换个环境。她也想让儿子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受我举报的事儿的影响,他的性格还是有些孤僻。”

  但是李文娟的性格却不像从前那样,胆子很小,李文娟告诉记者,从前的她“敢说真话、实话,敢提意见”。

  在与记者的交谈中,李文娟表现得谨小慎微。一次与她通话,她告诉记者:“我找个公用电话打给你,我怕我的电话被监控。”在李文娟看来,现在做事首先要自保,她也同样担心这次报道对她今后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在央视的节目播出一段时间后,李文娟的处境并没有太大改观,相反她和她的家人“危险系数增加了”,被24小时监视居住。

  “我现在最想要的就是有个安全的家,过好下半生的生活。”李文娟告诉者,举报前,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盼望着还能回到原来的生活。

  当问及对未来的生活有何打算,李文娟回答:“我想写电视剧本,当然前提是恢复身体健康后。”李文娟想写出她的故事,以此“警戒后人”。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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