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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完成新规实施后首例器官移植手术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20 13:51:47

 

 
 

  东北网双鸭山7月20日电 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后,黑龙江省首例完全遵照该法规进行的脏器移植手术日前在哈医大二院完成。专家成功为尿毒症患者孙萍移植了其同胞哥哥捐献的肾脏,由此标志黑龙江省器官移植步入规范、有序发展进程。

  据了解,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规定要求,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前不久审核确定,哈医大一院和哈医大二院分别获得临床开展肝脏和心脏、肾脏、肺脏器官移植资格,成为黑龙江省首批获该资格的医疗单位。

  手术前,哈医大二院按新规定,将捐赠者书面同意材料和病例提交该院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在说明人体器官来源的合法性及配型情况后,手术得到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并进入术前准备。11日,哈医大二院泌外科主任祝青国和教授陈照彦成功为尿毒症患者孙萍实施新规后的首例活体肾移植手术。目前,患者己顺利度过急性排异反应期。

  据了解,此次移植手术的供者和授者为来自齐齐哈尔市的亲兄妹,44岁的患者孙萍17年前患有肾炎,2003年转化成尿毒症,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去年底,其病情开始恶化,必须通过肾脏移植挽救生命。孙萍的哥哥、弟弟和妹妹都表示要为其捐肾,最后,其哥哥与其配型成功,成为该手术的器官提供者。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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