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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子一次跨省运输假币200余万被判无期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19 14:15:34

  一年轻女子,一次贩运假币面值竟高达2168980元。7月1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美香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假人民币2168980元,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07年2月5日上午10时,被告人孙美香携带假币,乘坐车牌号为豫A-53192客车从郑州欲前往山东省阳谷县。客车行至原阳县桥北时,被执行春运“三品”盘查任务的原阳县桥北交警中队查获。经清点孙美香运输的假币共计39688张,其中2005版100元面值假人民币总数19690张,票面价值1969000元、1999版10元面值假人民币总数19998张,票面价值199980元,票面价值共计2168980元。经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鉴定,查获的39688张人民币均属假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美香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假币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来源: 腾讯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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