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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称祭奠权被侵犯状告姑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19 09:03:39
        东北网双鸭山7月19日电  对24岁的小崔来说,爷爷奶奶的去世就像与她无关似的,因为她的姑姑并没有把爷爷奶奶去世的消息告诉她,使她错过了最后悼念爷爷奶奶的机会。小崔觉得姑姑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姑姑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今天上午,丰台法院一审驳回了小崔的诉讼请求。

  小崔说,她的父亲在1996年去世,此后,爷爷奶奶一直和姑姑住在一起。由于家庭纠纷,姑姑一直不让她看望爷爷奶奶,直到去年9月,她才得知,爷爷早在2001年就去世了,而奶奶也因病在去年去世。但是,姑姑在二老去世后根本没有告诉小崔,使她失去了最后悼念爷爷奶奶的机会,留下了终生无法弥补的遗憾。小崔认为姑姑的行为侵害她对爷爷奶奶亲属权中的祭奠权,其行为有悖于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德,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该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

  在法庭上,小崔的姑姑显然不能接受侄女的说法。她激动地表示,小崔所说与事实完全不符。她说,1990年以前,老人长期与小崔的父母居住在一起,但老人经常因一些琐事受到虐待、殴打。1990年以后,她一人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虽然两家就住在前后楼,但小崔的父母竟断绝了与老人的一切来往,有时在街上碰见,也不与老人打招呼,而小崔直到老人去世也从未上门看望过她的爷爷奶奶,是她一直赡养二老直到为他们送终。她认为,她从未阻止过小崔去看望老人,小崔爷爷去世后,留下小崔身无分文的奶奶长达5年,街坊邻居都知道此事,小崔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并非她阻止小崔探望,而是小崔自己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据悉,小崔的奶奶生前于2006年6月2日立下遗嘱,指定其居住的房屋由女儿继承,并写明因其无生活来源,在2001年12月老伴去世后,完全由女儿赡养。小崔的奶奶在遗嘱中同时表示:其他子女几年来从没有看望过我,也没给我一分钱,所以决定不给他们任何财产。

  丰台法院认为,小崔的姑姑并没有法定义务通知她有关亲人去世的消息,从公序良俗的角度看,直系亲属之间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慰藉,应为善良风俗的应有之义。但是,小崔并没有在爷爷和奶奶生前对其进行探望和关心,而这比遗体告别更有意义。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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