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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船公司违规宣传被罚状告工商局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17 13:56:33

        东北网双鸭山7月17日电  今天上午,一艘金光灿灿的“宝船”出现在西城法院的法庭后,立即吸引了旁听者的注意。它曾经被国家领导人作为国礼外赠,这让生产厂家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十分骄傲。但是该公司宣传“宝船”时使用的“外交部门选定为国礼”的用语却被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处罚6万元。中金基业公司不服,将西城区工商局告上法庭。

  “这个宝船由金银制成,镶嵌着钻石等七种宝石,价值29600元。”在庭上,中金基业公司代理人介绍宝船时,语气中透着自豪。据公司说,宝船是为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策划、制作的,“曾两次被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选中,先后以领导人的名义,赠送国民党大陆访问团和亲民党大陆访问团。2005年9月,宝船又被外交部礼宾司选中,在我国领导人出访英国时,作为国礼赠送给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普亲王。都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为证。”

  基于这一事实,在宣传宝船时,中金基业公司在报纸上打出了“中国第一船模”、“被外交部门选定为国礼”的广告语,结果被工商部门罚款6万元。理由是:根据广告法,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我们在广告中只是陈述了一个被外交部门选为国礼的事实,并不是用外交部的名义向消费者推荐产品。公司只是用了‘国家外交部门’的泛称,也没有直接使用‘外交部’字眼,工商部门的处罚是对法律的生搬硬套。”

  对公司这一解释,工商部门却不予认可:“在中国境内只有一个外交部,所谓泛称的提法就是使用国家机关的代称,我们认定其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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