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案件追踪  正文
团伙斗殴致1人死亡11人被判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16 13:56:59
        东北网双鸭山7月16日电  因为一根鸡骨头,引发打斗,结果在打斗中,一人被捅伤致死。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2006年3月31日晚7时许,南宁市人黄程华等一伙人在坛洛镇武康村的黄某家吃饭,楼上的梁宗伟开玩笑地扔下一根鸡骨头给黄亮宝,黄亮宝顺手拍到一边,正好砸中黄程华的手臂,黄程华大骂梁宗伟,又和前来劝说的梁健发生了争执。黄程华怀恨在心,遂纠集黄竞飞、黄亮贤、黄宜念、黄绍昌等人,一起到黄某家殴打梁健,致使其头部受伤。

  当晚9时许,梁宗伟、梁健的朋友黄法平、邓盈利、梁其弟、卢辉成等一行6人得知梁健被人打后,赶到定康村学校附近,其中卢辉成带了一把长砍刀,他们发现打架已结束便离开了。而黄竞飞、黄程华、黄亮宝等人在本村的代销店看见有许多人骑摩托车气势汹汹来到花芳坡,黄程华等人不服,就分别乘坐6辆摩托车追打黄法平等人。当追至坛洛镇武康村土堆坡一村道时,黄亮宝驾驶摩托车搭乘黄亮浩、黄亮俊将对方的梁其弟、卢辉成乘坐的摩托车拦住,其他追赶而至的人一起围上去,将梁其弟和卢辉成分开进行殴打。

  黄宜念、黄亮贤用木棍,黄程华、黄亮斌、黄亮逵、黄亮宝、黄永斌用拳、脚分别殴打梁其弟、卢辉成。黄竞飞从卢辉成手中抢过砍刀追赶卢未果,转身看见梁其弟被其他人殴打,即冲过去用砍刀朝梁其弟的身上连砍几刀,梁其弟躲闪不及倒在路边的水沟处,黄竞飞又持刀朝其大腿处猛扎一刀,然后逃离现场。后来,梁其弟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4月1日,公安机关在黄亮宝、黄亮逵的家中将他们两人抓获,4月4日,黄竞飞、黄程华等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6年12月28日,黄竞飞、黄程华、黄亮宝、黄亮逵等11人分别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5年、13年、10年、6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黄竞飞、黄程华等人不服,提出了上诉。今年7月1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