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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招收广告模特为幌子诈骗女青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16 13:38:02
        东北网双鸭山7月16日电  本以为可以一圆“明星梦”,签约后才发觉广告公司已经人去楼空。28名年轻人在“明星梦”破灭之余还被骗钱。一广告公司打着招收广告模特的幌子,专门诈骗女青年。近日,海珠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2006年5月27日上午,王某和欣旺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书”,约定在制作完成日(即2006年6月20日前)由该公司支付模特酬劳1000元及肖像使用费9000元。王某同意并交了1500元名誉风险金。6月19日,当她再次去该公司时,却发现已是人去楼空,另外还有27名年轻人遭遇了和王某同样的经历。公司负责人陈友家、谢建华在2006年7月先后落网。海珠区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至6月9日间,谢建华(假名谢涛泽)、陈友家(假名伍俊诚)在同案人陈卫民(假名陈星安)、刘冰芳(假名)(均另案处理)的纠集下,伙同丘习领、丘习祝、丘丽惠等同案人(均另案处理),使用“欧燕霞”的身份材料注册成立了广州市欣旺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害人签订合作协议及广告平面模特拍摄劳务协议书,以收取名誉风险金为名,共骗得人民币95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友家是策划成立广告公司诈骗的成员之一,其参与公司例会、看管其他人工作。虽然陈友家没有参与签订合同,但并不影响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辅助作用,因此,陈友家在本案中是从犯。谢建华、陈友家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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