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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大检查物业管理 小区物业成本将及时公布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7-13 15:08:46

  今后,关于住宅物业费的成本费用情况、价格情况等,都将在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调整之前及时发布……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物业管理议案督办和《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市建委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的办理情况。会后,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物业收费应明码公示

  目前,本市物业费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指导为辅的办法。经济适用房以及危改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包括普通住宅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之所以有如此的规定,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近3200个,每个住宅区的具体情况、服务质量都很不一样,因此,从价格上来讲,政府部门不便强制规定,而主要是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控,如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都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不过,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本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立规范的明码标价公示牌,方便业主了解、查询收费标准。

  物业费成本及时发布

  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实行0.55元/平方米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而商品住宅区,如在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四区759个住宅物业项目中,物业服务收费3元/平方米/月以下的占88%,其中2元/平方米/月以下的占66%。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不同的特点,选取了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检查。苗乐如说,目前还在调研之中,市建委将根据成本监审的结果,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按时发布。

  对于目前经济适用房实行0.55元/平方米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苗乐如坦言该标准可能“有点低”。他说,目前,建委相关人员与北京房地产法学会专家正在讨论新价格的具体数额。今后,关于住宅物业费的成本费用情况、价格情况等,都将在调整之前及时发布。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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