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06年,国资委与财政部共同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协议转让的批准范围、批准权限、价格底线等问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