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11日电 33岁女子邢某,从2004年开始驾驶机动车故意追撞违章行驶车辆“碰瓷儿”,采取抬高修车费用让对方支付的方式骗取钱财。昨天,邢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邢某当庭称,她“碰瓷儿”并非没有目标,看到路上有车违规行驶,才过去故意碰瓷儿,报警后,警察会因为对方违章行驶而定对方负全责,并要求对方给她修车。她修车专门有一个汽车修理部,修理部虚开汽车修理发票、结算清单,邢某赚取差价后,再分给修理部经营者10%。
邢某自称,在两年间作案100多起,诈骗6万余元。但是由于多数案件找不到被害人,检察机关只认定了其中的23起,诈骗数额为3.6万元。
昨天,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邢某的丈夫李某和他们的朋友,二人同样“碰瓷儿”骗钱。赵某称,自己原来不会“碰瓷儿”,和邢某夫妻出了几次车,亲眼目睹了骗钱过程,就无师自通了这门“生意”,专门买了一辆车上街“碰瓷儿”。
邢某在法庭上专门提到:“只要司机都按交通规则行驶,我们也没机会去‘碰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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