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6日电 由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日前联手叫停了全国范围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快证”业务,使得我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快证”业务也随之停办。7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了满足群众办理“快证”业务的需要,省公安厅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此事。
记者了解到,我省第二代身份证“快证”业务是在今年5月初开始办理的,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每证收取115元的费用。公安机关在受理群众“快证”申请之后,在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制证并发到群众手中。但这一便民政策随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而终止。该通知重申了“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的收费标准,并明确规定“除上述收费外,各地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由此,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批准的每证115元的“快证”收费标准作废,二代证“快证”业务也随之停办。
据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一直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快证”收费标准,各省“快证”收费标准都是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根据本地实际自行核定的,这也导致了各地“快证”收费不一的情况,本次全国范围叫停“快证”,主要是为了杜绝因办理快证、加急等业务而导致乱收费的发生。但一刀切的做法给那些丢失证件急需办证的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李亚宏表示,省公安厅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提高技术传输速度,缩短制证周期,通过提高办证效率来缓解压力,同时积极为急需用证的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户籍证明,以解决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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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400万人领到“二代证”
7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目前我省已受理600多万群众的二代证申请,400万人已持有二代证。
我省二代证换发准备工作始于2004年,2005年5月开始全省大范围换发,预计至2008年完成全省2000余万人口换发二代证工作的总体目标。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受理600多万群众的二代证申请,已有400万人持有二代证。酒泉、嘉峪关、敦煌等地的换发工作已超过总人口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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