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3日电 39岁的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善各庄村村委会副主任马海波,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后,竟指使本市无业人员田凤全纠集张鹤等人对对方进行报复,结果导致对方死亡。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马海波表示,因被害人收朋友的保护费,所以他才找人去吓唬吓唬他。
初中文化程度的马海波曾于2002年3月因敲诈勒索被治安拘留15天。案发前,他是朝阳区崔各庄乡善各庄村村委会副主任。他称,此前他还当过乡人大代表。在被控的7人中,除刘海滨、王海龙外,其余均有前科。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7月31日下午,马海波与29岁的男子春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后,指使田凤全纠集陶敬东、张鹤、张京雷、王海龙等人,驾车至朝阳区东辛店村一超市门前,将春某驾驶的轿车拦住,后分别持尖刀、镐把对轿车进行打砸,将车窗玻璃砸毁。其间,张鹤持尖刀先后猛刺车内的春某、李某,致春某死亡,李某重伤。去年8月31日到11月27日,田凤全等5人分别被抓获归案。去年10月19日,马海波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25岁的张鹤是第一被告人,他用刀捅了春某和李某。离开现场后,他拿了1万元酬劳,后藏匿到西城的一个宾馆里,直到被抓获。张鹤在法庭上说,他当时被人叫去“教训”一下与马海波有矛盾的人。发生打斗后,他顺手抄起车上的刀,伸进被害人车里扎了两下,没想到会扎死对方。
被控寻衅滋事罪的马海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不持异议。他说,因春某到朋友的啤酒屋收保护费,自己想约他谈谈,可对方并未应约。之后,他又约好到春某喝酒的地方找他。可当他快到时,春某突然关掉了手机,自己又没能见到他。“于是,我就让刘海滨盯着春某,一有消息便通知自己。还找人去警告、吓唬他一下,让他别再到啤酒屋捣乱。当天,接到刘海滨电话后,我找来田凤全,并给陶敬东打电话,让他和田凤全联系。其余被告人不是我通知的。”马海波说,他之前曾几次托人找春某谈过,让他不要再收保护费,但对方都没有理睬他。对此说法,刘海滨等被告人也在法庭上说起,马海波以前确实通过他们托人找过春某。
出事后,马海波给了田凤全两万元的“逃跑钱”,还给了陶敬东两万元钱。“我现在非常后悔。”马海波说。
田凤全表示,他按马海波的意思,只想吓唬吓唬被害人,并不清楚马海波与被害人有矛盾。其余4名被告人都表示,他们参与此事是为了帮朋友的忙,没有其他的理由。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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