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6月29日电 原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二刚的妻子李华与高二刚一同受审。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二刚在1998年至2004年任贵港市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安装建设贵港市交通局办公信息网络的机会,由他人代其妻李华联系南宁联成达网络科技公司承包此项目。事后,在高二刚知情的情况下,李华先后收到这家公司通过他人交给的人民币68万元。在任贵港市交通局局长期间,高二刚还单独收受广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贵港市交通局办公楼以及其他个人的人民币126万元。
同时,高二刚还被指控在贵港市西环南环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的便利,采用冲账或者虚增工程量、重复计量等手段,贪污人民币61万余元。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在扣押高二刚、李华的财产中,扣除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外,另有约734万人民币、16万美金、4万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被告人高二刚的刑事责任。高二刚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李华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二刚被捕前任贵港市委秘书长。李华被捕前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代理部经理。二人均于2005年12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6月26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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