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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最小官司”打了5年(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6-25 09:53:39

 

  东北网双鸭山6月25日电 移动一台空调需要多久时间?长沙侯家塘附近的黄益智老人,得到了一个残酷答案:5年、5场官司,仅仅将空调移动了1.2米。

  整整5年来,黄益智周转于社区居委会、单位、物业管理、政府、法院、人大、媒体之间,然而,一个看上去如此强大的纠纷解决体系,却不能化解这个“长沙最小的冲突”。最终,连空调主人也被迫卖房远离此地,空调问题仍没解决。

  这个被戏称为“长沙最小的官司”,印证了一个危险的症候:急剧发展的城市,伴随一种都市“邻居病”,它一直被忽视,不断蔓延,侵蚀着市民享受生活的心灵。

  空调位置惹来5年官司

  2007年6月,71岁的黄益智收到了关于那台邻居空调的第5次判决书,距离他2002年7月第一次就这台空调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已经5年。

  而如今,终于移动的这台空调,仍旧在他家窗户下不到2米的墙面上。5年前,空调位于距离老黄窗口0.8米的位置,噪音和热气,日日将患有严重心脏病的老黄夫妇“逼得几乎抓狂”,“听着那空调声音,吃饭吃不好,睡觉睡不着”。

  也就是说,5年过去,5场官司,终于让空调移动了1.2米。不过,老黄依旧对现在的空调反应强烈。“还是有噪音,还是有热气。为什么不能将空调装在自己窗户下或者多移一点呢?”

  自2001年开始,黄益智就与楼下的邻居老李商量空调的事。但老李并不认为空调装在自己窗户上方靠近对方窗户有多大不妥。

  口头、书信、居委会协调,老李态度依旧。尤其是,双方原本客观的态度,逐步走向对立。

  2002年7月21日,黄益智一纸诉状将邻居老李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移动空调。

  这个“长沙最小的官司”,由此拉开一场备受争议的诉讼战,五年后的今天,仍然硝烟弥漫。

  “这是钉子碰到铁了”

  两人因为一个空调的移动打官司,这一事件在小林子冲一下子传了开来。在老黄附近的几栋楼房,楼下的将空调装在楼上住户窗口下的比比皆是。空调的安装位置非常混乱。

  不少邻居同样存在这样的矛盾。但是,没人去打官司。一个邻居的评价是:这是钉子碰到铁了。

  但黄益智并不认为这是个人的小事,“这牵涉到公序良俗。”

  最早的一份判决于2002年9月23日做出。雨花区法院一审判决书首先进行一番说理:“原被告是上下楼邻居,相互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团结互助,遇事多联合,协商处理才是。但被告不顾多年相处的邻居关系,将空调安装在原告窗口下,以致长期影响原告及家人正常生活和休息,实属侵权行为。”

  一审判决被告老李“5日内将空调撤除”。老李不服,上诉,2002年12月,长沙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老李没有主动移动空调,老黄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3年3月,装在黄益智窗口下的空调被强制拆除。然而,4个月后,老李再次将空调安装在了老黄的窗口下,只不过这次空调位置从西墙移到了北墙!

  三天之后,也就是2003年7月7日,黄益智再次将老李告上了法庭。

  2003年11月,雨花区法院判令:“黄益智认为空调对其正常生活和休息造成影响证据不足。”之后,长沙市中院驳回黄益智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围绕着邻居空调外机安装一事,黄益智整整花了两年时间,历经了四次庭审诉讼,也经历了从胜诉到败诉的转折。

  两轮4场诉讼之后,空调距离窗口只有1.1米,仅比之前低了0.3米。噪音和热气依旧。

  “我走不出这个迷宫”

  “是不是影响了生活?去窗户那里看一看感受一下就知道。这四次官司,把我引入到了法律的殿堂,更引入到了一个迷宫里面。我无所适从,我走不出这个迷宫。”

  第二轮官司中,老黄就开始寻求技术上的支持。根据国家空调安装规范,“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米。”这里“相邻方”如何理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老黄的事专门向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函咨询。后者回函说:“如果空调出风口虽不直对对方门窗,但所排热风已对邻里产生不良影响时也应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无论如何,“尽量远离邻居门窗”是基本原则。

  省质监局在2006年9月经过现场勘查后再次给老黄答复说:“我们认为楼下住户空调安装并没有做到‘尽可能远离相邻方’,并且已对黄益智先生的生活造成影响。”

  经过多次向长沙中院申诉后,老黄终于等来了一次再审机会。案件似乎出现转机。这时,已经是2007年。也正是在再审期间,楼下将空调又移动了一次。此时,距离窗口1.8米左右。正因为如此,法院再审判决认为“房主已尽到空调器安装的注意义务。国家标准没有对两者间隔距离作出具体规定,只是要求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黄益智要求将空调移离窗口3米远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空调主人卖房搬走

  记者一度找到了老李,得知2006年9月,他已将那套房子卖掉,目前住在远离侯家塘的河西。

  “我干脆搬走避开。事情虽小,但很烦躁。”

  那么,为什么不移动一下空调呢?周围、自己窗户下,还有很多位置。“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老李说,他一直认为空调没有影响到老黄。而且,老李同样对官司一打再打非常不满,“这点事,有完没完呀?”

  在卖房之前,老黄和老李在楼梯间相遇,“看都没对看一眼,形同路人。”而在此之前,双方曾是一个单位的同事。

  [协调方]

  居委会:我们也没辙

  黄益智曾向居委会反映了情况。时任小林子冲居委会综治主任、负责司法调解的冯志负责出面进行协调。据冯志介绍,他当时走访了双方当事人,也去实地看了空调的安装情况。因为两家都曾是湖南省食品公司的老职工,“所以居委会向两家所在单位通报了情况,并要求单位出面解决这一纠纷。”

  冯志当时是在楼下李家进行调解,“双方有争吵,火气都很大,尽管给双方都说了好话,但依然不欢而散。”冯志说,后来楼下老李的房子租给别人,自己住到别处去了,他们的协调就更不好开展。

  后来,老李将房子出售。而黄益智楼下的新邻居则在外面烧煤炉,黑烟还影响其他住户,居委会只是劝其移开一点。双方忍让,相安无事。

  [反思]

  “邻居病”有多严重?

  一个如此小的纠纷,调动了社会上不少的行政、司法等公共资源,却依旧无法解决。而同样的邻里纠纷在各小区比比皆是,有专家认为,老黄陷入的是一种都市“邻居病”症候。

  老黄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后,不少网友在网上求助: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怎么办?响应者众多,但回复的答案往往是“没办法”。

  雨花区十佳调解员、侯家塘社区居委会主任夏小华给记者讲述了一个更为极端的邻里故事:两户住六楼的盲人家庭,仅仅为了楼梯间铺地毯的位置,争执了近四年。

  栋长调解多次未果,社区就派人去。三次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夏小华决定亲自出马。她带了一个综治专干,选了一个周六,去没有丈夫的盲人家庭了解情况。了解到最大的矛盾就在于,对方的地毯铺过了界,这家的小外孙摔过好几次。于是,夏又敲开了对面的家门,这家住着一对盲人夫妇。“他们很敏感,做工作难。”尽管夏小华这么说,但一个小时后她还是说服这家将地毯收起来了。

  她说,两家关系不好,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双方应该要顾全大局,她耐心给双方讲,要为对方考虑。她对盲人夫妇说,小孩本来就容易磕磕碰碰的,有个地毯确实更危险。双方都是盲人,本来生活就不方便,更加要相互照应。在一个多小时之后,她亲自为他们收起了铺了好几年的地毯。

  [求解]

  社区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湘潭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陈占江认为邻里矛盾还是应该主要采用调解的解决方式,而不要随意动用司法程序。一是司法程序成本太高,二是容易导致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

  陈占江认为,造成现代邻居纠纷的原因主要有:首先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邻里间的地区差异,职业、阶层等的差别等因素导致相互间了解程度降低。关系原子化,以前有团体的特征,现在越来越倾向于松散。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很大改变。现在都很主张自己的权利,更加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再次,社区文化建设跟不上。社区里面,彼此之间没有交流。

  “邻里利益纠纷体现人们的权利意识提高,是进步的表现,但并不一定适合通过司法解决。”陈占江对改善邻里关系的建议是:当务之急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其次,要在全社会提倡一种积极的、“守望相助”、“远亲不如近邻”的关系。国家应有意识地宣传邻里和谐。另外,也要处理好利益协调。必须完善社会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防止贫富差距过大,消除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削感”和强弱群体之间的“紧张感”。

作者: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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