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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犯的错误不要犯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6-22 10:04:39

  工作中的错误,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难以避免的,一种是可以避免的。

  近日中纪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通报的四起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典型案件中犯错误的干部,犯的就是这种明知故犯、睁着眼睛往沟里跳的错误。

  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歪风,起于20年前。20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坚决刹住这股歪风。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加强管理、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随后中央纪委印发的对违反该规定的处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达到规定面积指标,又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以建业务楼名义新建办公楼的,用贷款或挪用其他资金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贫困地区的党政机关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要给予党纪处分。这些规定,这次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没有一个人是不该不清楚的。特别令人深思的是负有执纪监督责任的河南省濮阳县纪委执纪违纪,竟然也违规修起了办公楼。

  这些不该犯的错误,危害很大。

  不该犯的错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失。那些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资金,可以用来办多少急需办的事。

  不该犯的错误,阻滞了中央的政令畅通,涣散了党的纪律,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不该犯的错误,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甚至毁掉了一批本可以很有作为的干部。党和国家培养起来的每个干部,首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干部队伍受损失,直接受到损失的是党和国家。这种损失比看到的、能用数字计算出来的损失往往还要大得多。

  每一代人,对每个事物、对每个事物发展过程的每个阶段,都有其不可避免的认识上的局限性,由此决定了我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可能不走弯路,不可能不犯错误。这种情况,要求我们只能做到尽量少犯错误和不犯大的错误。一般来说,犯了这类错误,人们是能够谅解的,这种错误纠正起来也比较容易,因为犯错误的同志有纠正错误的愿望和纠正错误的自觉性。但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纠正起来就比较难了,因为犯错误的干部是明知故犯的。

  在我们党内和社会生活中,明明违规而又屡禁不止的事,决非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一例。中央下决心清查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我们理所当然要下决心做好。同时,我们的干部是不是也该想想:类似这种不该犯的错误我们是不是还在犯?该不该自觉地予以纠正?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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