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假发票多达23万多份。通讯员 供图
东北网双鸭山6月22日电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通报了该局第三稽查局与海珠公安联手破获的“1·21特大制假发票案”。据悉,该造假发票案涉及东北、华中、西南8个省13个市,查获假发票多达23万多份。目前,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起诉。
9犯罪嫌疑人被起诉
据介绍,2007年1月21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下简称“海珠经侦大队”)在海珠区石溪村、瑞宝村捣毁两个制假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扣留制假印刷机器数台。经查,发现该窝点涉嫌大量伪造假发票。当晚,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接到海珠经侦大队的通知后,连夜派遣稽查人员立即赶赴案发地点。
22日,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与海珠公安分局共同成立“1·21”制假发票案专案工作组,联合开展办案。24日上午,两局专案工作组人员一起到两个发票制假窝点作进一步的全面清查、摄像取证。初步查证,两制假窝点分别选址在城乡结合部的海珠区石溪村和瑞宝村,均为简易搭建的临时建筑,隐没在周围的出租屋中,门前无任何标识,只有一扇小门通入其中。两个制假工场均有一定规模,包括晒版、开切等印刷设备一应俱全。现场还发现了一批印刷专业书籍,地面一片狼藉,散落着假发票样板、胶版、纸张等。
经初步清点,现场查获的假发票包括东北、华中、西南等8省13市的服务、运输发票合计230882份,其中半成品31000份。经过鉴定,上述涉嫌非法印制的发票均属伪造发票。
制假人员年轻有知识
市地税局表示,“1·21”特大制假发票案与以往查获的案件相比出现异地制假逃避打击的特点。该案现场查获的假发票中未发现广东省发票,全为其他省市发票。这说明犯罪嫌疑人是经过精心预谋的。如假发票的销售使用对象为广东以外省市客户,将使广东省的税务及公安部门难以发现,而外地相关部门发现假发票后又难以查找到制假来源;如果假发票在广东省内销售使用,本地税务机关亦难以迅速鉴别真伪。
此外,制假工具及人员呈专业化、知识化倾向。现场缴获的制假印刷机器包括了如晒版、开切等专业印刷设备,同时在现场缴获了一批印刷制版专业书籍,甚至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的家书可见部分制假人员年轻而且具备一定学历水平。
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1·21”特大制假发票案是近年来广州市地税局联手广州警方破获的制造假发票份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仿真度极高的制假发票案件。
相关报道 穗三宗涉税案三人被判刑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通报了该局去年成功查处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涉税违法案件情况。
2006年,广州市地税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违法案件7宗,公安部门已立案2宗。经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3宗(包含以前年度移送),3人被依法判刑,最高被判处7年期徒刑。
其中的增城市派潭祥胜运输经营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一案,2002年4月至2004年9月间,该经营部经营者苏某利用其公司可领取运输专用发票之机,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运输发票98份,开票金额800多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近4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的规定,苏某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后经增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涉案被告人苏某因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