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从来都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某些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以为自己就是另一个人的救世主。可是,反复纠缠之后,在一场爱情的战争里,自己却成了不堪的败臣,于是,以无数眺望的姿势苦苦等待,期盼有朝一日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救赎自己。却不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救世主。
而唯一能够拯救自己的人,还是自己。
自己。
(一)
在陈璇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个男人就抛下她与她的母亲随另一个妖艳的女子远去了,从此,她就随了母亲的姓氏。母亲总是狠狠地说,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不可靠的,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是值得你去用生命托付什么的。每当说起那个男人,陈璇的母亲从来都不允许陈璇说那是她的父亲。从此,“那个男人”便成了父亲的代名词,而陈璇的世界里,也不再有父亲。
陈璇的母亲一直再未嫁人,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店,以微薄的收入度日。自那个男人走后,陈璇再未看见过母亲灿烂的笑容。往往杂货店关门后,她总是会独自喝很多的烈酒,喝多了就哭笑着打骂小小的陈璇,而事后陈璇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可是小小年纪的陈璇硬是咬着嘴唇不喊痛,只是倔强的眼神里满是怨恨。
是的,她很她的父亲,她很那个夺走她父亲的女人,更恨她的母亲。
母亲不该将对父亲的怨恨全部挥洒在她的身上。
(二)
陈璇自小就没有朋友,她对任何人都是以防备的眼神打量着,她从来都不相信任何人,从来都不。所以,理所当然的她没有任何朋友,但是,她一直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好。虽然,有时候会难免孤独,但是,冷眼旁观着别人的哭泣伤感,她对自己说,你看,我这样没有什么不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会为了哪个男人而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母亲也许是对的,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一个男人是值得用生命去托付什么的。
因着很多很多的事情,陈璇自小就比别的同龄人早熟,在17岁的时候,当身边的很多人都坠入早恋的河流之中时,陈璇开始认为爱一个人是一件庸俗的事情。
19岁的时候,陈璇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在旁人眼里宛若一朵白玉兰,但是,惟有她自己清楚,她只是一朵黑色的曼佗罗,满身都是毒,谁都不得靠近。
她的母亲依然还是从前的样子,杂货店关门后独自喝酒,喝多了后又哭又笑,只是容颜日渐老去,曾经的满头乌黑长发也不再光华柔顺,增添了很多的白色。杂货店的生意很不景气。陈璇背着她的母亲做了百威的酒水推广小姐,出入在一家很有名的一家夜总会,她总是给自己画浓厚的妆。然后甜甜笑着与走进这里的每一个男人周旋着。
她需要钱,她需要很多很多的钱,然后离开,离开这个她无比痛恨的地方,离开这些她无比痛恨的人,所以,她只能依靠自己拼命的去赚钱。她需要从那些流连在夜总会里的男人手里以自己的能力换取一张又一张的钞票,但是,她从来都不会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出卖自己的身体,只是一杯又一杯的不停与旁人喝酒,有时候喝多了会忍不住去卫生间吐,吐完了再喝……脸上从来都是微笑着的,这与白天里素面朝天满脸冷漠的她丝毫不相象。但是,如若仔细去看,她的眼神里偶尔会闪过一丝不屑与讽刺。对那些男人。
是的,母亲说得对,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是值得你用生命去托付什么的。
(三)
陈璇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奇形怪状的鱼,有让人战栗的蜥蜴,有满身是刺的刺猬,还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狗。
她总能把她的爱溺死,想哭,最后它们的死亡让她逐渐平息下来,不再难过。
于是,她不再爱任何。
如果没有遇到沈明,她想,她这辈子也不会再相信任何男人,更不可能爱上任何男人。
可是,她遇到了沈明,也曾挣扎过,可是,挣扎过后是更深的沦陷。
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这么一个人,那是你命定的劫,遇到,丢盔卸甲,爱他到狼狈。
不得不相信,爱情真的是一件低声下气的事情。
而人总是自己一旦认定什么事情就固执地不再相信其他道理,道听途说也当作了高贵的信仰。
那日,当陈璇从一个酒桌走向另一边时,被一个酒醉的男人拦了下来,那个男人满身酒气的搂着她问,陪我一晚多少钱。当时陈璇很生气,可依然满脸赔笑着挣扎开来说,先生您找错人了,不好意思。说完转身便要离开。不料那个男人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吼道,在这种地方你装什么清高,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我呸,老子有的是钱。说完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扔在了她的脸上。
有片刻的沉寂。
沉寂过后是酒瓶的爆裂声。
陈璇用一瓶百威砸在了那个男人的脑袋上。有粘稠的血混杂着啤酒溅在她的胸口,她不再微笑,而是满脸怒容,如一只全身戒备的刺猬般。
有很多人涌了过来。场面顿时混乱起来。
身边一片嘈杂,陈璇什么都听不进去,只是依然对抗着。
一个男人过来,声称所有的费用全部她付,条件是不再苛责陈璇。理所当然的陈璇被解雇。
那个男人便是沈明,当陈璇抬头看向沈明的时候,正遇到沈明打量她的眼神。她只是直直的看过去,不躲不闪,想要看清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会在这样的场合为自己出面。
你没事吧,小姐。沈明轻轻地问。
陈璇没有回答。
她的眼睛明亮着黑暗,她看到的也都变成了黑暗的,惟独沈明却在这片黑暗里不断闪烁着,或远或近。
(四)
爱情来得像头痛,总是那么碎不及防。
陈璇不再出去工作,只是安定地在沈明的房里呆着,或站在阳台看外面熙攘的人群,或蜷缩在沙发里看无聊的肥皂剧,穿绵质的睡衣,光脚走在木地板上,如一只庸懒的猫。
沈明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每天傍晚回来的时候,总会给陈璇买一两支她所喜欢的非洲菊。每次陈璇总是淡淡笑着,不说什么。
她想,虽然,这个房子里满是他的味道。
但是,她依然不能确定她对他的依赖是不是所谓的爱情。
陈璇开始写字,无法节制的写字,在一个黑色的日记本上。
第一篇日记里她写道,遇到沈明,或许是我生命中的另一页内容,我从来不曾想到,有谁会在我困难的时候伸出他的双手,但是,那天,沈明,他明明就站在我的面前,我想,这不是幻象,我想开始另一种新的生活。时间总是这样莫名其妙,而它的企图是让一个人日渐地厌倦自己,我们活着,不停的留下罪恶的行迹,而现在这样的行迹却成为了我自卑的幸福。而我,似乎并不反感在有沈明相陪伴的日子里一直这样的无辜幸福下去。
(五)
沈明总是很宠她,满足她一切无理取闹的要求。
有时候,靠在沈明的怀里,她会暗自想,也许母亲是错的,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那么一些人是值得你去信任与依靠的,比如,她的沈明。
一日傍晚,她在厨房快乐地为沈明做着他最喜欢的红烧鱼,听见电话铃响,以为是沈明打来的,于是,跑去客厅接听。喂,你什么时候回来?笑着迫不急待地问。有片刻的沉默,然后响起另一女子的声音,请问沈明在家吗?陈璇的声音顿时暗了下来,哦,他不在。那请问你是谁?对方的口气里满是探询与追究。陈璇没再说什么,只是挂了电话。
坐在沙发里,不停地切换着电视频道。
沈明回来,满脸疑惑,问她,亲爱的,房间里这是什么味道。
陈璇顿时从沙发里跳起来跑去厨房。
鱼焦了,一片暗黑,如曾经不堪的岁月般满是斑斓。
沈明笑着收拾着,对站立在一旁的陈璇说,我们一会去外面吃。
陈璇没有说话。
本想说,有个女子打来电话找你。可是,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口,她看着好脾气的沈明,想从他的身上找到些什么,才发现,她对这个男人的过去竟然一无所知,但是,他现在在她的身边,难道不是么。
她自私的想,或许我们真的可以相爱到死,无可替代。
(六)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天气逐渐开始变冷,偶尔有萧瑟的风从窗户进来,落在心底,淡定从容,那么空旷。
陈璇依旧在那本黑色的日记本上记录着她的生活,她写道,我是一个让人无法得知快乐的孩子,我的快乐扭曲在痛苦里,我不再如从前那样甘心一个人寂寞,更不允许谁来分享我的爱人,我不会允许谁从手里抢走属于我的东西,不允许发生在母亲身上的事情在我的身上重复上演,绝对不允许。
时间开始变得天旋地转,爱情开始参与胡思乱想。
陈璇开始盘问沈明的过去,以及所有的所有,她想,她需要知道一些事情,沈明起初依然是好脾气地说,都是过去的事情有什么好说的呢。陈璇不依地说,难道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害怕我知道么。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
那你就统统说清楚。
其实故事的本质都是一样的,也许,所有的现实皆是如此,在爱情里,女子注定都要患得患失不得安宁,总是害怕握在手心的幸福哪一日忽然就不见了,于是,究根追底,歇斯底里,纠缠不休。越纠缠越痛苦,越纠缠越麻木。
女子容易在爱情里失去理智。
男子容易在爱情里失去耐心。
日积月累,无比疲惫,一个追逐,另一个逃避。有时候太执著,伤害得不仅仅是自己,还是深爱自己的人,最终,找不到自己。
陈璇想,沈明是自己深爱的男子,我是不会轻易让他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之内的,于是,坚决地要把沈明栓在捆在自己的身上,只有这样,才觉得沈明是属于他的。却不知,这样,让沈明对她失去了原本的皈依,以及最初的耐心,或许,男人大抵都是如此,害怕一个女人对自己纠缠不休,事事过问。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大多时候总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总被陈璇搞到鸡飞狗跳的地步。沈明对陈璇说,你怎么就这么神经质呢,我要上班还要奋斗我们的未来,为什么你就不能多多理解一下呢。陈璇却依旧不依不饶高高在上。
最终,沈明说,我累了,我需要的不是这样的生活,也不是这样的你,最初的你不是这样的,为什么现在你会这样呢?
陈璇哭泣着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是对我厌倦了吗?是这样的么?你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呢?
她只是我的曾经,你才是关键的现在,为什么你总是要这么辛苦的纠缠在过去之间呢?沈明边给陈璇擦着眼泪边无奈地说。
(七)
所有的孤独并发不是难以自持,而是挥手不见了的彼此。
陈璇所做的一切越来越过分,日渐歇斯底里,终于,一切破裂。
沈明颓然且疲惫地坐在沙发里,不发一言。
陈璇高高在上地用满是不屑的语气说,看来她说得是对的,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一个男人值得用生命去托付什么的,包括你,也不过如此,沈明,你知道吗?我根本不爱你,从来都不爱,我只是自私的想将你据为己有,而无关乎其他。你知道么!
他们沉默的看向对方,这是一场无硝烟的战火蔓延,只需等待时间与幸福两败俱伤。
爱情从来都是一场完美的困惑,如数过半。
沈明不再说什么,看着陈璇迅速冷漠地收拾着她的东西,直至甩门离去,始终沉默,沉默。
(八)
转眼已经很长很长时间过去了,沈明依旧匆匆走在自己的生活里,不再带谁回来,也不再给谁关怀。
直至一天,门铃再次响起。沈明打开门来,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人,问,请问你是沈明吗?沈明默然地点点头。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将一本黑色的日记本递给他,然后转身离去。背影无尽沧桑荒凉。
(九)
沈明翻开日记本,在第一页上,写道,遇到沈明,或许是我生命中的另一页内容,我从来不曾想到,有谁会在我困难的时候伸出他的双手,但是,那天,沈明,他明明就站在我的面前,我想,这不是幻象,我想开始另一种新的生活。时间总是这样莫名其妙,而它的企图是让一个人日渐地厌倦自己,我们活着,不停的留下罪恶的行迹,而现在这样的行迹却成为了我自卑的幸福。而我,似乎并不反感在有沈明相陪伴的日子里一直这样的无辜幸福下去。
沈明仔细地慢慢阅读下去。
……
直到最后一页:
沈明,我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最后一次与你说话,离开你的那天,我倔强的昂着头说着那些言不由衷的话,我知道它们会狠狠的伤害到你,可我还是不可抑制的说了。我以为我不会爱上你,可是事实不是这样,也许,在那天,你带我离开时,你已经在我的心里打下无比深刻的烙印,只是我从来不愿意承认这些。
关于感情,我是一个无法自持的女子,有时疯狂,有时淡漠。
我是一个自私且占有欲很强的女子,不愿与人分享什么,尤其是你的爱,却无比可耻的希望别人能为我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切。我一直想要离开,离开这个我无比痛恨的城市,直到遇到你,我以为我的生活可以全部重新开始,可是,我依然是这样无以复加的纠缠着过去,可是,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改变然后去找你,我曾以为你已将我彻底拯救,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谁都不是谁的救世主,我追寻的幸福早已经颓丧在我的歇斯底里之下,我再怎么努力也挣不脱自己的局限。
所以,沈明,请你原谅我,这次没有与你说再见我便这样离开,并且是选择了这样的方式:用刀子割过我的手腕,如一阵很轻柔的风佛过,红色的血缓慢的涌出,如潮水的暗涌,最妖艳地死去……
(十)
爱情从来都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某些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以为自己就是另一个人的救世主。可是,反复纠缠之后,在一场爱情的战争里,自己却成了不堪的败臣,于是,以无数眺望的姿势苦苦等待,期盼有朝一日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救赎自己。却不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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