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溪
新闻事件
在黑龙江省双城市周家镇东海村一间废弃的简易房里,3名儿童在玩游戏时发生争执,两名不满14周岁的孩子竟残忍地吊死了年仅7岁的小伙伴
(据6月14日《中国青年报》)
13岁的女孩晓莹和9岁的男孩晓宁,与年仅7岁的小海洋玩游戏发生争执。谁成想,在晓莹一句“整死他”的提议中,两个孩子用东西堵住小海洋的嘴,用绳子把他吊了起来……
小海洋就这样被同伴残忍地吊死了!13岁的女孩晓莹和9岁的男孩晓宁,就这样上演了如此惊天动地的一幕!对此我们无法面对、难以面对,却又不能不面对。小海洋之死,留给我们思考太多也太沉重。
13岁的女孩晓莹,在与小伙伴玩游戏发生争执时,怎么会从嘴中冒出“整死他”这种语言呢?相信“整死他”这种语言,绝不是孩子自己发明创造的。“整死他”这种语言是从父母口中听来的?是从周围大人口中听来的?还是从电视剧中看到的?可以肯定地说,“整死他”这种语言是从周围环境中学来的,而最终让这个13岁的女孩付诸于实践。
还应当思考的是,由于晓莹和晓宁都未满14周岁,无法承担刑事责任,警方已将两个孩子释放,他们的家庭也准备对小海洋的父母给予经济赔偿,可是金钱又怎么能换回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呢?
人们不得不对我们现行的法律给予关注。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孩子的成长越来越早熟,且许多案件已经说明犯罪年龄也越来越呈低龄化。未满14周岁的孩子杀了人如果完全不受处罚,不但不利于对作案者的教育,对社会也不会产生警示作用,甚至会出现负面效果。因此,有必要在实施刑法上适当降低年龄的门槛,同时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以少管所教育。
此外,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当未成年人发生犯罪情况时,特别是发生严重的凶杀事件时,父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一句空泛的“教育责任”,对当事者、对社会又有何益处呢?因此,有必要建立“失教罪”,使当事者父母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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