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6月12日电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法》,双鸭山市民政局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为重点,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内容,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强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中。下发了《双鸭山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规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深入到基层检查督办,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完善制度。民政工作的内容庞杂,涉及面广,对社会的影响也较大,为了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规范、高效地开展下去,市民政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内容。规定公开范围,把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主体,并延伸到县、区和乡镇民政部门。把具有专项行政执法、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社会服务窗口单位作为公开的重点;规范了公开的内容。把与社会群众和内部干部职工利益相关的事情(需保密的除外)全部公开。同时,公开办事程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按照民政职能,对外公开内容达20余项。
规范管理。主要采取了图板公开,并根据需用辅以文件公开或会议公开,电视、报纸、网络公开,电子屏幕公开等方式。特别是利用网络公开了民政部门的职能,基本能通过网络和群众进行交流。各部门提出公开的内容,主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办事部门统一公开,防止泄露国家机密或引发激化社会矛盾。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规定性事项经常公开;对常规性的事项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公开1次;对临时性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公开;重要事项在事先事后两次公开。
在公开的同时,又增加了民主监督程序,设立了政务公开意见箱,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设有“回音壁”板块,公开反馈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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