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又要到了,笔者在高考前一天,特意浏览了全国各地媒体有关高考的新闻报道,发现今年高考最大特点是,各地政府部门推出多项举措为高考保驾护航,称之为“高考人性化年”,实在不算为过。
GPS全球定位,24小时“贴身”保护,运送过程武装押运,考点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北京警方5日表示,将为2007年高考提供“最高安保待遇”,给考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顺畅、有序的考试环境;大连一位视障考生的母亲为孩子争取公平考试机会,6月1日,大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说,辽宁省招生办已经批准了她儿子高考使用“大字卷”的特别申请,她儿子今年高考可以不用放大镜了;高考期间,西安市250辆出租车将为高考生免费服务,只要是观后镜系着“红丝带”的出租车,考生可持准考证免费乘坐;广东惠州市副市长林添好、市教育局局长范中杰一行前往市区四大考场视察考场准备情况。记者了解到,为了预防中途意外停电,今年惠州13个考场均配备了备用发电机…… (综合《人民日报》、《辽沈晚报》、《华商报》6月6日消息)
所有这些措施,无疑表明高考人性化制度深入人心,已变成为全社会的具体行动。高考人性制度的背后,表明政府部门尊重考生权利意识正日渐提高。
然而,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各地在高举高考人性化的大旗下,把人性化当成一个筐,不管什么都往里装。譬如,某省会城市交管部门制定特殊措施:对考务车辆及送考生参考的各类车辆(乘车人须出示准考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教育并抓紧放行,不处罚不扣车,不耽误考生考试;某省卫生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部署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和医疗急救工作,其中特别强调各餐饮单位不得向考生制作和提供凉菜服务;严禁学校食堂制作凉菜,严禁将隔夜食品提供给学生食用;某市近日下发文件,对城区三环路内可能影响学生高考的四类扰民噪声将进行专项整治,情节恶劣的将依法处以五万元罚款;因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变更,某市德亿明鸿新城小区两年拖欠自来水水费130多万元,自来水公司向该小区下了最后通牒:高考期间不停水,限期缴纳水费;高考过后还不缴,将定时供水,再不缴,停了整个小区的水……(综合《南京日报》、《湖北日报》、《东方今报》6月6月消息)
应该承认,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本着一切为了考生的原则,尽可能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人性化”便利,确实是必要的。但问题在于,在一个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今天,出台任何一项措施都应有不可超越的底线。比如说,某省会城市准许考务车辆及送考生参考的各类车辆,违犯交通规定后,可以不处罚的规定,委实让人难以认同。因为,到现在为止,也没有那一部法律法规规定,高考时违法就可以法外开恩,难道为了保护高考考生的利益,就可以忽略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吗?就可以违法不究了吗?再说,某地严禁各类食堂作凉菜的规定,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更像是不伦不类的作秀政策,此外,某市自来水公司的做法,更是荒唐至极,难道那里居民没有高考,就没水可喝了吗?
启发人性、尊重人性是现代教育的显著标志,而高考又是人性化集中体现最为明显的时候。那么,如果我们从实现公民权利最大化为出发点,把法律法规作为不可超越的红线,唯此,高考人性化制度才会符合法理,同样也与情理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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