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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伪造汇票诈骗1100万被判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6-04 14:34:20

  仿制承兑汇票、刻制虚假印章,先后两次伪造出1100万的“克隆”汇票,并顺利从银行贴现。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院已对这起票据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胜勇、徐卫民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并各处罚金3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3月,孙胜勇得知成都一家公司急需资金,于是,他找到徐卫民商量,共谋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此后,孙胜勇找到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赵某,谎称可以帮他贷款。孙胜勇与对方约定,按借款金额收取5%~8%的利息。

  随后,徐卫民开始在外地制作伪造的承兑汇票。徐查找到真实汇票的一系列资料,按照资料,他找人仿制承兑汇票、刻制虚假印章,制作出一张300万的假汇票。此后,他们找人冒充汇票上所写公司的老总,将300万汇票交给赵某。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孙胜勇则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盖章。赵某拿到汇票后,向对方支付利息20余万元,并将此汇票在某信用社顺利贴现。

  同年6月,孙胜勇、徐卫民两人按照同样的做法,再次将三张共计800万的假承兑汇票交给赵某。赵某拿到800万承兑汇票后,共支付利息50余万元。赵此后将800万承兑汇票贴现。

  最终,赵某所在的公司两次持承兑汇票在信用社贴现1100万元。案发后,损失全部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胜勇、徐卫民使用伪造的汇票,通过赵某骗取金融机构1100万元,已构成票据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在案发时,诈骗的1100万元尚没有被二人实际获取,且损失已经全部挽回,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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