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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6-04 14:20:17

  东北网双鸭山6月4日电 双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于6月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凤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焱春出席会议。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2007年1至5月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哈尔滨市开展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转向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宣读了《双鸭山市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讨论稿)和《双鸭山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王凤春在会上讲话时说,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各单位要通过自查,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全面掌握全市车辆的基本情况,从治本上下工夫。市纪委和检察院要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在无路权机动车辆问题上的监察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设置障碍和有不法行为的,市监察局、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要绝不手软,坚决予以查处。

  李焱春在讲话时说,要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的管控能力,努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联动工作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水平,努力开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双鸭山、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 王超慧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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