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5月30日电 海安卫生局原局长顾祖来、原党委书记黄玉富、原财务审计科科长蒋万林因涉嫌贪污、受贿,昨天被海安法院一审判决,分别被判8年、7年、4年有期徒刑。
海安法院经审理查明,顾祖来在担任海安县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安排工作、安排增拨专项资金,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6.5万元。蒋万林于1995年上半年至2001年下半年在担任海安县卫生局计财股股长、财务审计科科长、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本单位有些费用不好处理为由索取下属单位钱财,以增拨专项资金为由收受下属单位钱财,合计人民币8.5万元。顾、黄、蒋三人合谋以套取专项补助资金的形式,共同贪污人民币21万元,其中顾祖来分得5万元,黄玉富分得12万元,蒋万林分得4万元。另外,蒋万林还利用职务之便,在以专项补助为自己和他人购房过程中,通过其他单位账户,将公款3万余元予以侵吞,实得2.2万元。
法院认为,顾祖来、黄玉富、蒋万林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且系共同犯罪。蒋万林还单独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其行为也构成贪污罪。顾祖来、蒋万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顾祖来与蒋万林两人均犯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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