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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齐二药事件受害人状告中山三院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5-30 09:26:33

        东北网双鸭山5月30日电  “今天看到任贞朝坐在原告席上,把我们作为唯一的被告,很心寒!”齐二药事件中的被告方——中山三院的律师程跃华说。10名受害者以人身损害为由,向该院索要共计2000余万元的赔偿款。继前日与其中4名受害者对簿公堂后,昨日,该院又与另外3名受害者在天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昨晚,中山三院召集了部分媒体记者作出说明。

  程跃华表示,医院在招标采购方面存在意识表示受限,只能在招标中心公布的中标结果中进行采购,而齐二药生产的规格为10ml:5g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是此次招标结果中公布的唯一中标药品,医院已经无从选择。医院在整个药品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并没有一点违反规定。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嘉玮称,患者入院时已与医疗单位形成医疗服务合同。

        医院既然接受了服务收费,就应该向患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服务。从这点来说,医院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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