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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心"未必不高尚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5-28 11:02:30

  人的私欲过度膨胀与高尚无缘,但保留适度的私心未必就不高尚。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但似乎不是人人都懂得它。曾经不止一次读到新闻报道,说某某人士宁愿自己的孩子忍饥受饿、营养不良,也要捐款救助其他有难处的人。在记者笔下,这是一种高尚行为。我很怀疑这种报道的意义。

  一个人如果孤身自己,没有家庭,他的行为只对自己负责,就有可能在很大的尺度上实施利他主义行为。但极端的利他主义是完全消灭自己,在资源有限的世界里把生存资源让渡给其他愿意存活的人。如果认为自己一定有更大的创造财富的能力,并进一步认定只有自己存活下来,其他人才能生活得更好一些,那是先验的自大观念在作怪,本质上算不了高尚。所以,“高尚”的极端利他主义包含一个悖论:利他必须行动,但最好的行动是彻底牺牲自己从而无法行动。

  一个人如果有家庭,承担养护孩子、赡养老人的责任,在什么尺度上实施利他主义就是一件值得讨论的事情。从社会意义上说,如果每个人在有能力使自己的子女免于饥寒的情况下,却牺牲自己的孩子,让其他人的孩子过得更好,是一件有害于社会的事情。每个人都放弃对自己的孩子的养护,来悉心关心其他家庭的孩子,最后是每个人的孩子受到别人的养护都胜于自己的养护,这样,家庭的意义就打折扣了。显然,从社会效率的角度看,这种状态远不如每个家庭首先对自己的孩子负起责任来更有意义。

  当然,因为种种原因,有的家庭没有能力解决自己的特殊的困难,家里的孩子需要外边的帮助;还有的孩子可能失去了父母,更需要帮助。解决这样的问题有两个办法,一是在全社会建立一种机制,由政府或慈善机构去帮助这些孩子;二是有能力的个人直接给这些孩子提供帮助。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宣传机构或媒体若要提倡一个人以自己的家庭成员忍饥挨饿而帮助他人,是很不合适的。

  上面的逻辑分析其实也符合中国传统道德。《大学章句》中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所要做的有意义的事情有一个排序,依次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据说这个思想还是来自孔老夫子。我以为这个思想是很聪明的,尽管儒学思想家对其意义的解释我们已经不能完全同意。一个普通人,首先要学习对事物的判断,解决自己的修身养性问题;他建立家庭以后,首先要对家庭承担起责任。若每一个人都能对自己的家庭承担起责任,赡养老人,训导后辈,社会秩序也就不会出太大的问题。如果社会有了大的问题,以致民不聊生,则需要更有能力的人去“治国、平天下”,但这些有能力的人也首先要把自己的家庭问题解决好,承担起家长的责任。

  最近,我国文化界又对儒家经典有了大兴趣,出版物只要沾上了儒学的东西便洛阳纸贵。这说明中国老百姓需要那些对自己如何做人有指导意义的准则,而不总是“假大空”的东西。这个情况的确应该引起有关方面注意。我们不要以为中国社会突然有了文化复古的兴趣,而应该想到中国社会需要真正对大众行为有价值的准则。

  在建立新的行为准则的时候,不应该是把“私心”骂得越多越好。私心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的私心膨胀到公共领域,贪占了不该占的好处。私心发生作用的边界应该是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把这个边界里的事情处理好,不妨碍你在这个领域以外做一些高尚的事情。按我的观察,当一个人不能承担起家庭责任的时候,若他努力社会奉献,心理负担是很沉重的,他甚至是不快乐的。如果我们的宣传把这种情形看成高尚,我以为是很残酷的。

  在公与私的问题上,我们过去的确接受了许多陈腐的观念。历史上如果有罪恶的话,那是私心在作怪。真是这样么?我看这里有天大的误会。我们的问题恰恰是对私权尊重得不够,特别是对大众私权尊重得不够。我们可能放纵了少数人构成的强势集团,让他们的私心极度膨胀,侵害了由多数人构成的弱势集团的私利。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有人在责难私心,但他没有使公共利益有所增益,只是帮助了少数人的私利扩张。

作者: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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