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迈×森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伙同文×、银行员工张×涉嫌合伙私刻印章,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贷款1900万元人民币。昨日,迈×森公司和上述三被告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面对检方的指控,除银行职员张×表示认罪外,李×华、文×并不认罪。
支付百万元好处费骗贷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2月,广西迈×森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和总经理张某(另案处理)、董事马某(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骗取深圳某银行的贷款,事先与段某、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密谋,由黄某等人提供一套伪造的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迈×森公司支付人民币180万元好处费和1%的手续费,迈×森公司使用该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深圳市某银行桂园支行贷款。
之后,黄某找到湖南省六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文×,文×找到某银行长沙市某支行员工张×。三人商量后,同意深圳某银行来汇通支行汇票查询时提供协助,并由张×私刻一枚私人印章。
同时黄某将文×提供的出票人、付款行资料以及迈×森公司提供的收款人、收款行资料,提供给何某(另案处理),何某将伪造好的一套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给黄某,黄某将该汇票提供给李×华等人,李×华等人将该汇票传真给深圳市某银行桂园支行。
同月23日上午,深圳市某银行桂园支行工作人员在李×华等人陪同下前往某银行长沙市某支行,并在文×的诱导下来到张×所在的柜台,张×按照事先约定,制造了验票确认无误的假象。
事后,迈×森公司支付黄某等人180万元。
2006年2月27日,迈×森公司、李×华等人使用伪造的汇票向深圳市某银行桂园支行进行抵押贷款1900万元人民币。
同年2月27日,该笔借款划入迈×森公司在深圳市某银行桂园支行的账户,之后该资金大部分已被迈×森公司所用。
两名被告辩称没犯罪
法庭上,除了张×外,其余两人均表示不认罪。
张×表示认罪,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他说自己以前在某银行长沙市某支行工作时曾和文×是同事,是文×叫他去私刻假的私章,他想到自己以前和文×也一起做过一单类似的事情至今没被揭穿,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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