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5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大为为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卢晓明为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世君为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树平为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钟瑞华为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爱胜为岭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邢凯波为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庆财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振华为集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伟哲为友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春福为宝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俊伟为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曹德君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云鹏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姜文龙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晓明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伟哲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卢俊伟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春福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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