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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广州管理局原局长三罪并罚被判4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5-11 09:18:49
        东北网双鸭山5月11日电 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学仲因犯贪污、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罪,昨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判后,管学仲一方面对法院没有全部认定指控表示“感谢组织的实事求是”,同时又说还要上诉。

  据了解,现年62岁的管学仲是江苏宝应县人,大学文凭,曾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州华茂中心法人代表、董事长,香港华昌国际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正展公司董事。管学仲是一名正厅级干部,自他到香港工作后,认为自己在香港“仍以广州的标准拿工资”实在太低,便利用职务之便开始为自己敛财。

  2005年5月20日,管学仲被抓。2006年7月27日,管学仲涉嫌4项罪名在广州中院受审。据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4年间,管学仲利用其审批财务处奖金发放分配方案的职务便利,向财务处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44.6万元;挪用67万元公款买商铺;同时还隐瞒个人价值高达220多万元的巨额资产;此外,另涉嫌贪污131万元。

  经审理后,广州中院最终认定管学仲贪污的数额为9万元,挪用公款67万罪名确凿,而他作为国家干部,对自己在香港价值200多万元的资产隐瞒不报,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遂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三罪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考虑到他能坦白自己私吞9万元投资奖金及67万元挪用公款的事实,属法定减轻情节,故对其从轻处理。

  宣判结束后,管学仲说道,感谢法院,感谢组织的实事求是,并表示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基本无异议,但其对于事实行为性质的认证仍提出了异议并表示将上诉。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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