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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校长私分国资百万被判有罪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5-11 09:12:49
        东北网双鸭山5月11日电 近日,由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建筑工程学校原校长朱正中私分国有资产案有果,法院对被告人朱正中作出了有罪的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朱正中在担任云南省建筑工程学校校长期间,于2004年6月,经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决定,在该校和云南省农业大学合并之前,提前发放2005年至2007年的工作津贴,私分国有资产人民币102.87万元。法院根据朱正中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朱正中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一审判决。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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