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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工伤鉴定新规 新增102条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5-11 09:03:26

  东北网双鸭山5月11日电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本月起,哈尔滨市开始实行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从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及心理障碍5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为5个门类,10个等级共分572个条目,较旧标准新增102条,分级更具有人性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新标准最大的变化是鉴定尽量细化、划分科学化、操作人性化。新标准将医疗依赖明确划分为一般医疗依赖和特殊医疗依赖,将一般医疗依赖确定为长期治疗时需要的普通药物,而特殊医疗依赖为长期治疗时需要的特殊药物或特殊医疗设备,使医疗费用的支付更有针对性,减少鉴定结论引起的争议。此外,心理障碍在工伤鉴定中将更体现人性化的特点,工伤职工的性别、年龄等因素会被充分考虑,如相对已婚女性,未婚女性遭受工伤后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心理障碍也较突出,对其日后的生活影响也很大,新标准将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给予恰当的鉴定结论。

  据介绍,针对新旧标准衔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关部门作出了规定。5月1日前已作出初次鉴定结论的工伤职工,在新标准实施后申请再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新标准鉴定。对今年5月1日前已作出鉴定结论,如果伤情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5月1日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复查鉴定执行新鉴定标准。如果复查鉴定级别低于原级别的,原鉴定级别不变。但伤情未发生变化的,在2007年5月1日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原鉴定结论不变。在新标准实施后进行复查鉴定且伤残等级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做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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