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今年41岁,北京市人。去年9月29日,在朝阳区农光东里4号楼内,刘某因家庭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并手持电风扇等物品将父亲砸死。法院经鉴定确认,刘某在案发时受异常精神状态影响,控制能力不完全,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但因其在案发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遂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