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28日电 4月26日,攸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披露了“4•12”案件。
一名妇女为了生存从擦皮鞋到暗娼,甚至非法敛财,却遭嫖客的扼杀。4月13日清晨6时许,“4•12”恶性杀人案成功破解。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当地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4月12日下午4时许,攸县城关百花社区接龙桥巷。刘某跟往常一样打扫院子时,隐约嗅到从后屋漂来的一摊腐臭味。顿时,想起租住在后屋的“小兰”(小名)好几天不见踪影,刘某在屋外呼唤了几声,却没见应答,上前推开虚掩着的门:只见一摊淤血和一具已腐烂的尸体。吓坏的刘某立即向攸县公安机关报案。
攸县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现场,由于尸体极度腐烂,加上现场遭受破坏,勘查人员无法提取到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法医检验得出结论:死者系中年妇女,头部受到钝器打伤,窒息死亡,系他杀,初步推断死亡时间在前48小时至前72小时之间。
侦查:死者手机牵出真凶
警方随即查明了死者身份:岳某,现年53岁,衡东县人。
经调查,岳某在攸县已经生活近20年,刚开始以擦皮鞋谋生,后来逐渐从事暗娼活动。民警调查发现,死者生前所用手机不在案发现场,却仍然处于使用状态。于是顺藤摸瓜,锁定手机的现使用者龙志新。警方通过调查龙志新的妹妹得知,4月10日下午,龙志新向她借了1000元钱还债,同时,看见哥哥的右脸有抓伤的痕迹。种种迹象表明,龙志新有重大作案嫌疑。
抓捕:湘浙千里擒凶
走访获悉龙志新负罪潜逃温州。警方立即与其在温州打工的前妻取得联系,要她配合好公安机关,稳住龙志新,防止其再次外逃。同时,对龙志新实行高技术监控,派出追捕组连夜赶往温州实行抓捕。
12日晚上8时许,攸县警方获悉,龙志新准备从温州搭车南下潜逃,而此时警方仍在赴温州路途中。攸县警方果断决定,与温州警方联系后,实行围捕。
4月13日清晨6时许,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攸县刑警将正准备搭车外逃的犯罪嫌疑人龙志新抓获。
审讯:索回“订金”遭拒杀人
经审讯,龙志新,男,35岁,攸县人。2002年4月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6月提前出狱。2005年,龙志新从事油漆工作,认识岳某后多次发生性交易。
案发前,龙志新要求岳某帮忙找几名卖淫女到外地赚钱,岳某欣然答应,并收取龙志新2000元订金。4月9日晚,龙志新来到岳某住处再次问起此事时,岳某称无法联系合适的卖淫女,但仍拒绝交还订金。两人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龙志新拿起一把铁扳手朝岳某头部砸去,并扯起被子堵住她的嘴直至其死亡。10日,龙志新从其妹妹处借钱1000元后,于次日凌晨4时从醴陵搭火车逃往温州。4月13日6时许,攸县警方从浙江传来消息“4•12”命案嫌疑犯龙志新被抓获,而距案发时间仅仅15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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