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27日电 26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人透露,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近3年里,先后共有92名持北京驾照的司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科负责人介绍,很多逃逸事故的肇事司机都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可以一走了之,结果造成事故现场无法查证。而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事故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机关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据统计,去年北京共破获交通肇事致死逃逸案件129起,侦破率为81.7%,今年已破获了26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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