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26日电 18岁正是花一样的青春年华,仅仅由于恋爱纠纷,竟然杀死昔日恋人。王小飞割断女友喉管后准备自杀时,他感到了恐惧,随即投案。
王小飞是河南人,原来在杭州一家足浴城上班,2006年6月,他到浙江湖州一家足浴城找朋友玩,认识了在这里上班的老乡——被害人张某,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春节来临,张某回老家过年了,当时她对王小飞说自己春节后还会回来。谁知一个月过去了,张某居然音信全无。就在王小飞焦急等待时,一天,他接到张某的电话,对方告诉他,自己已经在合肥三里庵附近的一家足浴城上班,并提出分手,王小飞感到非常难受,此时,他的心里已经埋下杀机。
2007年4月11日晚上11时许,王小飞从杭州来到合肥,在一家超市买了把西瓜刀带在身上。那时他就一个想法:如果张某不同意保持恋爱关系,就将她杀死。王小飞找到张某的宿舍,心存一线希望的王小飞对张某说:“不要离开我。”张某说:“不可能。”王小飞连说3次,都遭到拒绝。心灰意冷的王小飞拔出刀,猛地向张某喉部割去。随后,打的向警方自首。后张某被送到医院,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目前,蜀山区检察院已经将王小飞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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