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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就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23 13:52:45

  东北网双鸭山4月23日电 4月20日,双鸭山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隋国龙,就市政府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新闻发布,请全市人民监督。

  隋国龙说,市政府决定将2007年作为“服务质量提升年”,在全市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部门大力开展以“加强服务,减少审批,改进机制”为重点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三个方面:

  一、深化开展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首先,要集中清理行政权力,依法确定政府职责权限。市本级、市政府部门、各县区政府重点对行政权力主体、事项名称、依据、法定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清理,明晰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市直部门与省垂直管理部门重点对行政许可权、非许可性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进行清理,通过清理保证辖区内行政权力运行合法规范。其次,要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使政务公开科学规范。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把政府、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行政权力,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公开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纳入政务公开目录,使政务公开目录成为公众办事的指南、问政的窗口。第三,要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设立政务公开目录、目录指南、公示公告、行政执法、阳光收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监督等栏目,对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县区政府的行政权力、服务内容及运行情况进行公开。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也要增设专门栏目,刊播政务公开有关信息,扩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平台。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审核收费项目。结合收费年审,对全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凡是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要立即对接落实到位;凡是没有列入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征收;凡是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征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人员收费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使用规定票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制定具体标准,严格控制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检查人员对企业检查时必须依法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法。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备案制度。(下转四版)实行行政机关公务活动登记制度,接受基层单位和机关双重监督。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优良服务环境。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办理,保证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均在大厅和窗口办结,坚决杜绝“两头跑、两头办”现象的发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今年要延伸到县区、乡镇,村屯要实行代办制。要大力推进服务的规范化,继续完善投资代办、代理服务、办事公开等制度。对重点项目做到服务前移,实施主动上门服务、跟踪办理、全程协调,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全程的行政服务。要增强服务功能,严格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许制、失职追究等制度。二是进一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卫生、物业、公交、供电、供水、供热、燃气、通讯及金融等各系统,要按照行政权力清理模式,重点围绕服务职能、服务项目、服务收费、行业法规、服务监督5个方面进行清理、公开,并依此提供服务,接受监督。

  隋国龙说,为保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切实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编办、招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这项活动进行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此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年底将对全市各责任单位服务质量提升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行政监察、政府办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及机关作风监察检查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察部门将对具保中心和投宿中心受理的各类投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要通过明察暗访、行风测评和基层评议等,进行机关效能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切实解决我市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作者: 王超慧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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