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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法不容情依法领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18 15:53:39

  东北网双鸭山4月18日电(记者 王不也 见习记者 牟曦东)近日,双鸭山市宝山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案,被告人郝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6年11月4日22时许,被告人郝某某行至七星煤矿某歌厅门前,见被害人赵某正在踹歌厅门,便上前冒充自己是双鸭山市公安局刑侦科的张某某,并拿出伪造的警官胸卡给赵某等人看,以赵某违反《治安处罚法》为由,让其交纳罚款,赵某无奈侯领郝某回家交纳了100元罚款。被告人郝某某离开时发现赵某家出租屋内还亮着灯,便以检查为由进入屋内,在桌子上发现一把折叠刀,又以此刀为管制刀具对被害人王某罚款100元,临走时将被害人赵某的波导手机和折叠刀骗走。最终,被告人郝某某自食恶果,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

作者:    来源: 双鸭山新闻网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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