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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方便管理"思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18 10:26:32

  据《齐鲁晚报》4月17日报道,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彻底关闭校内小卖部,学校大门两侧出租公房不得用于经营食品、饮料;规模在2000人、寄宿生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确需设立超市的,必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校内超市严禁出售“四无”食品,严禁由私人承包经营。

  笔者的疑惑在于——当卖东西的不得不退得更远的时候,当中小学生为买一支铅笔一块橡皮一包卫生用品而不得不走得更远的时候,他们的“权利受限”是为了“方便管理”必须付出的代价吗?我们不妨审视一下人们的“权利受限”到了何种地步。“拥有石家庄市区户口的居民在郊县买房子居住后,被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办理暂住证”,这件“暂住在自己的城市自己的家里”的荒唐事,是今年3月28日《河北青年报》透露的。“房东把房子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分子,将受到严惩”,这个被戏称为“逼着房东搞监视”的举措,载于2006年10月10日新华社报道的《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外,上网实名制;网吧零点断网;春节前后所有正规、不正规烟花爆竹企业一律停产;2000年7月起广东省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娱乐场所……这些,无疑都是“为了便于管理”。然而,“方便管理”成为“至上理由”的思维方式必须改变。因为最终最大的苦果还是老百姓咽下,不但要为明显的权利受限埋单,而且还要付出巨大的长远的代价。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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