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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名原地税分局长贪污挪用税款被判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17 08:59:11

        东北网双鸭山4月17日电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的巴中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原局长魏林森、曹忠诚,计征科原科长陈鉴、会计张鸿英等人贪污、挪用税款案,一审分别以贪污罪判处陈鉴死刑缓期执行,判处魏林森有期徒刑12年,判处张鸿英有期徒刑11年,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交通肇事罪判处曹忠诚有期徒刑13年。

  1995年至2000年期间,时任巴中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局长的被告人魏林森以及陈鉴、张鸿英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款征收管理和其他公款管理活动中,采用多户头设立银行账户、税款不及时足额入库滞留账外、将滞留账外税款的税票装入已报账的会计凭证中等方法,共谋或单独侵吞、私分税款和公款。其中,陈鉴参与犯罪数额达1300余万元,获赃款1048万元,魏林森参与犯罪金额460余万元,获赃款180余万元,张鸿英获赃款46万余元。

  被告人曹忠诚自2000年继任直属分局局长后,在明知陈鉴处有滞留税款的情况下,仍陆续从陈鉴处借支滞留税款93万余元,用于个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同时与陈鉴、张鸿英共谋以“误入退库”为由,从中国人民银行巴中支行国库科违规退库15万元予以私分,各获赃款5万元。2005年7月,曹忠诚还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鉴、曹忠诚、魏林森、张鸿英身为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税收管理和公款管理活动中,共谋或单独私分、侵吞国家税款和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曹忠诚还将税款挪作他用、驾驶车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致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交通肇事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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