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29日电 1995年进行前期准备,2005年举行研讨会,历经十余年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多次组织论证。2006年3月14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宝清红小豆在北京召开的国家标准审查会中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至此,双鸭山市宝清红小豆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的资格审查、技术审查工作全部完成。
据了解,宝清红小豆种植历史悠久,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通过农业专家整理培育,形成了粒大、皮薄、味香、色泽鲜红、粒型独特、含沙量高等特点,造就了与众不同的良好品质和明显的地域特色。特别是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指名求购宝清红小豆,60%以上的宝清红小豆也都出口到这些国家。
为把该种初级农产品做成名牌,发挥品牌效益,宝清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县三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都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狠抓落实。2004年,由宝清县质监局牵头成立的宝清红小豆原产地域产品申报领导小组几次到省质监局及国家质监总局开展申报工作,还到田间地头、加工、销售场所进行调查,详细掌握种植情况、加工情况、销售情况。其间,他们以现场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宝清红小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其知识产权和标志的使用。
宝清县质监局局长王永军向记者介绍,宝清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办成功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它的品牌价值会越来越高,由其特定的知识产权利益所带来的无形资产价值将会长期造福于宝清县农业经济的发展。下一步,质监局将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对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进行筛选和初审,最后报国家质监总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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