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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纪委规范“乡案县审”严把“三关”效果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11 15:16:08

  东北网双鸭山10月25日电 为规范“乡案县审”工作,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质量,宝清县纪委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案件材料关”。对“乡案县审”必备的立案手续、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全部证据材料、初审谈话笔录、初审报告、基层处理意见和审理呈批表等十余项案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发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限期纠正或完善。二是严把“手续程序关”。通过审核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等多种途径,对办案手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关。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对错误较轻、带有普遍性的案件,重点把握各乡镇案件量纪准确统一;对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重点从县纪委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常委会研究审定等环节对事实定性和量纪严格把关;对社会普遍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重点走访被调查人、所在基层负责人、单位党员群众,深入了解违纪事实及影响,深刻剖析违纪责任及原因,依据党纪政纪规定,立足全局,宽严相济,恰当处理。

作者: 吴淑芬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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