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员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串通,互相炒卖房号、捂盘惜售等26种行为,将成为北京市建委日常监管的重点。这是日前北京市建委颁布的《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公布的,《通知》于4月15日起施行。
对于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和个人,北京市建委将其违规行为在政府网和媒体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依法进行处罚。
该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在市建委备案分为初始备案、变更备案、续期备案,由区、县建委进行动态监管。